2015年3月4日 星期三

用杖打孩子(四) 關於處罰


我說過,我曾經是一個立志要打小孩,處罰小孩的媽媽,
但當我有了孩子以後,
我漸漸發現世界上還有很多方法來導正小孩的行為與態度,
而 "處罰" 這個方法應該要盡量少用,
如果可以的話最好都不要用...



1. 說謊是因為怕被處罰

我們都覺得孩子說謊是一種很要不得的行為,
所以,如果孩子說謊了,是絕對不能不處罰的,
但這其實是一個惡性循環的因果關係,
孩子考試作弊,偷改成績,不敢拿考卷回家,東西弄壞,在外面闖了禍...卻不承認,
說穿了,都是為了怕被處罰.
孩犯錯了,如果不要責罰他,
好好的跟他講道理,跟他一起討論不再犯錯的解決方法,
陪著他一起收拾殘局,
孩子就得到了安全感,知道父母家人都會幫助他,
他們不需要害怕因為做錯而被處罰,反而得到寬容與諒解,
如此,他們根本就沒有說謊的必要.

我和廖先生從不會欺騙孩子,對孩子說謊,
是什麼情況,就怎麼說,
所以基本上小ㄅㄨ也是不會說謊的人,
但是有那麼一次,
我要她把盤子裡的一個小包子吃完,然後準備上床睡覺,
ㄅㄨ平常吃東西很慢,包子雖然小,
但沒個十分鐘,十五分鐘,她是不可能吃完的,
但是這次她不到一分鐘就解決了,而且嘴裡也沒有東西在嚼,
讓我疑心大起,
問她,妳真的把包子吃完了?
對呀!她很輕鬆的回答.
這裡面分明有鬼....我心裡想著,
跑去垃圾桶找,也沒有找到,真是怪了,那顆包子她究竟拿到哪兒去了?
等上了床,我又問她一次,
ㄅㄨ,媽媽覺得妳不可能那麼快就把包子吃完,妳真的吃完了嗎?
" 真的呀! " 她還是不承認.
過了一會兒,她突然問我說,
" 媽媽,如果我說謊,妳會怎麼樣?"
我當然知道她指的是什麼,
為了讓她了解說謊是很嚴重的事情,媽媽是絕不容許她說謊騙人的,
所以,就回答她說:" 打手心十下!"
" 喔!" ㄅㄨ沒有再講話.

過了幾天,這件事一直在我心上,
很想找出謎底,ㄅㄨ到底把那顆包子怎麼了?
所以,我就跟廖先生講了這事,
廖先生說: " 包子是我吃掉的!"
" ㄅㄨ因為不想吃,所以給我吃了,後來聽妳說,說謊要打十下,
所以不敢跟妳講實話,我答應她絕對不會讓妳知道,妳就當沒這回事吧!"

這件事發生在ㄅㄨ小學一年級的時候,
好幾年過去了,
我沒有跟她追究過這件事,
真的就是假裝不知道,
但我反省了一下,
家長為了防止小孩說謊而處罰小孩,
而但小孩卻為了避免處罰而學會說謊,
如果,爸媽不要動不動就處罰小孩,孩子就根本不需要說謊了.
從包子事件以後,
孩子只要犯了錯,
我就會告訴她: " 沒關係! 現在我們一起來想想看,怎麼補救,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當她知道,爸媽不但不會處罰她,還會跟她想辦法一起解決問題,
她就不會再說謊了.

2. 孩子如果已經知道錯了,就不要再處罰了

孩子如果已經知道錯了,就不要再處罰了,
因為壞的結果本身已經是一種處罰了.
小廖先生還在唸大學的時候,
有一次拿了一張超速的罰單回來,
原來年輕人在高速公路上車子飆到九十多英哩,約時速140公里,
被警察攔了下來,
他的同學因為跟他的車,只好開得跟他一樣快,
結果二個人都吃了罰單,
在美國交通罰單都罰的很重,動輒數百美金,
根據過去經驗的認知,
我建議,讓小廖先生負擔部分罰金,不要都我們出,
這樣他才能學到教訓,下次開車才會小心.
但是廖先生講了一句話:
" 我以前年輕的時候,有一次被開罰單,也是我爸爸替我出的,
但我也沒有因此而一直故意去違規."
被警察攔下來開單子已經是一種處罰了,
既然老爸已經這樣說了,
我也沒有再多說什麼,
但這真的是小廖先生唯一的一張罰單,
之後他真的沒有再被開過罰單.

ㄅㄨ和班上的另一個女生小敏,
二個人基本上是包辦班上的第一,第二名,
有一次期中考,
ㄅㄨ的社會科考了八十幾分,
小敏的數學也考了八十幾分,
八十幾分其實也算不錯,
但是對這二個成績從不在九十分以下的小女生而言,簡直是非同小可,
ㄅㄨ的心情有點兒低落,
但是,媽媽說:沒關係!
第一,媽媽看到考前妳有很認真在復習,只要有努力就是最好的.媽媽覺得妳真的很棒!
第二,五年級的社會科本來就比較難,一定是我們還沒有抓到讀社會科的竅門,
我們可以再研究看看,有什麼可以改進的方法.
第三,只要再多努力一點,從別的科目補強,期末總成績還是有可能拿第一的.
就這樣,ㄅㄨ的心情沒多久就恢復了.

回家的路上,ㄅㄨ跟我說:
" 媽媽, 小敏今天哭了,因為她數學沒有考好,而且她回家就慘了,因為她爸爸會打她."
"小敏心裡已經夠難過了,爸爸不但不安慰她,還要打她嗎? " 我問.
" 對呀!還好我沒有生在小敏家." ㄅㄨ說.

我想,即使爸爸不打小敏,
以小敏本身努力進取的個性特質,
她也會想辦法拿到好成績的,
這個時候,如果是安慰和鼓勵,或者更能幫助小敏.

其實,有些處罰只是為處罰而處罰,
好像沒有打小孩,處罰小孩,就是沒有在管教,就不是盡責的好父母,
然而,壞結果的本身就是一種處罰,
孩子很聰明,從所得到壞結果一定已經學到教訓了,
所以就不要再處罰小孩了,
還是把那些時間精力拿來幫助孩子思考如何解決問題更為實際.

回到第一篇,我所提到的,孩子如果犯了錯,無論幾次都要原諒他,
因為上帝也是這樣的包容我們,原諒我們,不斷的給我們機會,
所以,當孩子犯錯的時候,
我們要向孩子表明,犯錯沒有關係,因為每個人都會犯錯,
只要他們肯承認錯誤,就不要處罰,
然後再一起想解決和補救的辦法,
若是造成別人的損失和傷害,就要付代價去補償,
這才是在教導他們負責任的態度.

有時我不太懂那些政治人物的作法,
什麼叫作 "下台以示負責"?
他作錯事,捅了簍子,就下台一鞠躬,
爛攤子叫別人收,
他自已就什麼都不管了,
這樣怎麼會是負責呢?
應該叫他無論如何把爛攤子收拾好才能走,
這樣才叫負責,不是嗎?

我們在管教孩子時,也是同樣的道理,
孩子犯錯了,
如果就打他,罰他不准玩平板,不准出去玩,不准看電視,
這樣的處罰和他所犯的錯毫無關聯,
就好比叫犯錯的官員下台一樣,根本無濟於事,
重要的是,讓孩子去思考,
如果你之前用的這個方法是錯的,不可行的,
那正確的方法應該是什麼?
處罰的確能很快收到嚇阻的作用,
但孩子可能只是知道自已錯了,
卻仍不知道正確的方法是什麼,
以長遠來說,處罰並不能使孩子從錯誤中學習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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