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日 星期三

或吃或喝

利未記十一章1-47節
利未記中潔淨可食之物與不潔之物困擾著許多的基督徒,
聖經中說不可以吃豬肉,不可以吃沒有鱗沒有魚翅的水裡生物,
表示我們不應該吃豬排,也不可以吃蝦子,螃蟹及貝類...等海鮮美食,
(如果真要這樣做,會不會有人覺得這樣活著還有什麼樂趣可言?)

基本上,舊約中的律例除非重新被新約作者或是耶穌提出或修改,
其餘的一律不必遵守.
因為耶穌已經成為代贖的羔羊,所以今日我們不需要再到聖殿獻祭,
很多舊約中獻祭的條例就變得沒有必要了.
因為文化背景及年代的差異,當年頒給以色列的612條律法我們不必逐一遵守,
我們可以將612條律法分為10類,就是出埃及廿章所列出的十誡,
利未記中所記的所有律法便是十誡的施行細則,
讀利未記時,可以試著把這些規條歸在這十條律法之下,
而十誡又可分為二類,前四誡是愛神,後六誡是愛人,
這便是耶穌的教導 ~~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其次便是愛人如己.
而保羅更加把所有律法總歸為一個字,那就是(提一5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

所以,我們只要凡事本著愛神,愛人的心而行,便是在遵守律法了.

因此,這些食物的規條就不須要嚴格的遵守,
大家在吃海鮮和豬排的時候,可以不必存著愧疚,
但是這些條例既然列在聖經中,對我們必定是有意義的.
"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 林前十31)
這便是食物規條的基本精神,
在吃喝的時候,也是要為著敬畏神而吃喝,
而不是貪杯好酒,暴飲暴食,任意妄為,以致糟蹋了自己的身體,
身體是聖靈的殿,自然要好好的照顧為是.

以下是合神心意的飲食習慣 ~~

1. 為我們所擁有的食物感恩
若不是祂賜下陽光,空氣,與合宜的雨水,我們便要遭遇飢荒.

2.  不要貪戀美食,不要吃的過多,不要暴殄天物
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提前六8)

3.  挑選健康的食物來食用
利未記中所謂不潔淨的食物,現代醫學也證明是比較不健康的食物,
海鮮的膽固醇較高,還是少吃為妙,
豬是雜食動物,的確是不如草食的牛羊來的健康.

4.  不要為了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慾而任意破壞大自然的生態
像日本任意宰殺鯨魚,或大量飼養牛羊,造成環境的破壞,
美國人喜歡吃雞胸肉,美國的商人就只養雞胸肉,而不是養雞,
他們給雞注射或食用一種葯品,
致使雞的胸部特別的肥大,使得雞隻重心不穩的向前癱倒在地上,無法行動,
這是很可怕的虐待動物的行徑,
創世記提到上帝創造人類,給予人類的使命是要管理這個世界,
而不是任意消耗,破壞殆盡,使萬物生靈塗炭,
我們應該要求主賜給人類有珍愛萬物之心,有智慧有保養管理我們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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