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9日 星期四

美美手札之白色殉道之背景篇

在寫這個記事之前,我要先簡單的介紹一下我的信仰背景.
在我十六歲的時候,我的父親因著一場車禍成了植物人,
雖然他後來有清醒過來,但卻是一個嚴重癱瘓的病人,脖子以下都不能動,
我和我的母親照顧我的父親長逹八年的時間.
我爸爸是個山東大漢,未出車禍前有八十多公斤,
病了以後當然就瘦了,可是還是很重.

我們每天都要抬爸爸坐在椅子上吃飯,還要抬他到浴室去幫他洗澡,
另外要幫他處理大小便,還要幫他作復健,免得他的肌肉萎縮的太快.
除了照顧爸爸的工作要做,我們還要到外面工作賺錢,
白天我去上班,媽媽照顧爸爸,晚上媽媽去上大夜班,我在家裡照顧爸爸.
因為如此,所以後來我的脊椎就受傷了,
 當時我還有神經痛的問題,脖子都不能轉動,而且晚上常常痛醒,沒有辦法入眠.
有好幾次,我抱著棉被痛哭,因為實在是太辛苦了,
我常常想,這樣的日子不知道要過到什麼時候,不如死了算了.

我考慮過各種死的方法,可是每一種死法都太痛苦了,所以我決定~歹死不如歹活著.
雖然如此,那段日子卻是我與上帝之間,關係最為親密的時候,
我總是能得著主安慰的話語,每一個困難,
只要求告神,就都得著主的幫助, 每一次都以為是走到了盡頭.
但是眼前又突然有路可以走下去了.
因為我經歷了這麼多神的愛,
所以我又把所有我能擠出來的時間都拿來在教會裡事奉神.
當時我在教會裡的事奉量,相當於一個全職的傳道人.
但是我還是覺得不夠,我巴不得還能有更多的時間來事奉神,
這就是我後來會去讀神學院的原因.
我所讀的神學院有非常嚴謹的校風,
記得我入學的第一年,宿舍裡甚至沒有電風扇,
在校四年都是用手洗衣服,因為沒有洗衣機.而全女生宿舍只有二支電話.
學校規定每天六點就要起床靈修,所有的老師跟同學都是一樣.
而且還要寫靈修筆記,一直到在已經十六年了,我還是有每天寫靈修筆記的習慣,
服裝也有規定,我們有所謂的甲種服裝~女生一律穿裙子,不論天氣有多冷.
另外還有一種是不成文的規定,基本上這種規定無跡可循,但是有一條通則,
就是,如果妳穿的衣服被學姐指責了,那就要趕快回去換掉.
現在看起來,這些情況也許有些不可思議,
而且學校現在也一定和我當年在校時大不相同了.
但我很感謝學校當年給予我如此嚴謹的訓練.

在神學院裡,我學會了身為一個傳道人,不是要作領袖,乃是要作僕人,
我學到了要過嚴謹的生活,在會眾面前有好榜樣.
照顧父親的日子和在神學院讀書的時期,
這二個階段所經歷的一切,架構了現在的我.
所以我的神學觀就是~惟有吃苦才能成為一個合神心意的人.
神學院畢業以後,牧會期間,日子就沒有那麼難過了,
但是我還是每天早上六點起來到教會晨禱,
等弟兄姐妹都回去了,我再自己靈修禱告一段時間.
我的衣服只有二種品牌,一種是"恩典牌",一種是"地攤牌"
主日崇拜仍然嚴守甲種服裝的慣例,
鞋子都穿到會漏水,因為鞋底已經裂為二半了...
領的薪水,扣掉必須的開支,其它的都奉獻出去,
所以我戶頭裡幾乎都沒有存款.
為什麼我要這樣子過日子呢,其實我可以不用過的這麼清苦.
理由只有一個~我怕我過的太舒服,與神不夠親近,就不能成為一個合神心意的人.
我還曾經夢想,我要到一個偏僻的地方去建立教會,
而且我要憑信心生活,每天都仰賴神的供應, 對我而言,那才是真正的事奉.
但是我有一個困惑,就是... 我愈想要到偏遠的地方去過那種什麼都沒有,只有神的生活,
我卻過的愈加富裕,生活愈來愈舒適, 房子愈住愈大,
從分租的一個房間到牧師館,到現在住在美國,
我甚至還有自己的游泳池...
但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始終不解,為什麼我離過去照顧爸爸的日子,和在神學院的那種日子愈來愈遠,
我的信心是生於憂患之中,而我真的好擔心,有一天,我會死於安樂.
神為什麼會這樣的帶領我呢? 一直到去年我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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