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會問,當時的世界只有亞當,夏娃和該隱三個人,
那麼該隱的妻子是從哪裡來的呢?
難道上帝又創造了別的女人嗎....如果,除了亞當夏娃以外,上帝又創造了其他的人類,
那麼在救恩方面就會產生問題,
表示這世界上有人不是亞當夏娃的後代,
他們沒有得到亞當夏娃罪性的遺傳,
或許這世界上因此仍存留著不需要救恩的人.
這個說法是行不通的,
因為聖經上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依據聖經的描述,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近親結婚.
換句話說,該隱娶的應該是他的姐妹或是姪女,
因為...
1.聖經中的家譜通常都只記錄男性(兒子)的名字,而不記載女兒的名字,
所以,除了該隱和被殺害的亞伯以外,亞當夏娃還生了女兒,只是沒有列在家譜上,
另外,因為聖經沒有記載該隱殺害亞伯的時候年紀有多大,
所以有可能亞當夏娃別的孩子已經結婚生子,
因此,該隱也有可能娶了他的姪女或是外甥女.
2.在創世記及出埃記中記載許多對夫妻都是近親結婚:
~~亞伯拉罕和撒拉是同父異母的兄妹(創廿12)
~~以撒和利百加是叔公與孫姪女(創24:15)
~~雅各和利亞,拉結的關係....有點複雜....我得換算一下...
算起來,雅各和利亞的父親拉班應該算是表兄弟,
那利亞原應該叫雅各表叔才對.
~~摩西的父親暗蘭娶了他父親的妹妹約基別為妻,(出埃及記六20)
換句話說,暗蘭娶的是他的姑姑,
摩西原應該叫他的母親為 "姑婆" .
3.當人類被造時,世界上的人口很少,人口的繁衍只能靠自家人,
所以必須容許近親結婚,
但是這個暫時的通融辦法到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就在摩西律法中被明文禁止.
亞伯拉罕與撒拉的婚姻(兄妹結婚)在利未記十八章9節被禁止
" 你的姐妹不拘是同父異母的,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們的下體."
摩西父母親的婚姻模式(姑姑與姪子結婚)也被禁止,
利未記十八章12節~~
"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她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 "
雅各同時娶姐妹二人的婚姻也被禁止,
利未記十八章18節~~
你妻還在的時候,不可娶她的姐妹作對頭,露她的下體.
其他的近親結婚也都被禁止了,
但奇怪的是,律法中卻沒有提到父親不可與女兒同房的禁令,
有可能是因為父女亂倫的事太惡,
而且在過去允許近親結婚的情況之下,並沒有父女結婚這回事,
因為根本沒有,所以就不必明文禁止.
(羅德與二個女兒亂倫所生的亞捫人及摩押人世代不可進耶和華的聖所,表明上帝厭惡這樣的事.)
其他的近親結婚的情況,本來是被容許的,
但是從摩西頒佈律法開始就被禁止了.
啟示是漸進的...
所以,我們不能說,
因為聖經上有近親結婚的例子,所以我們也可以近親結婚,
因為聖上有多妻的例子,所以我們也可以多妻,
啟示是漸近的,從聖經中記載人類文化與神的律法有一個漸漸演變的過程,
若有二段經文對同一件事情有不同的標準,則以後來的經文為準,
像本文中所討論的近親結婚便是一例,
在創世記中是被允許的,但在利未記時已被禁止,
那就該以利未記經文的為主,
在舊約中被允許的,但在新約中被禁止,
那就該與新約為準.
所以到了新約時期的教導已經進到一夫一妻的婚姻關係裡了,
林前七章2節 " 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
英文聖經中的wife 及 husband 都是用單數,而不是複數,
表示,不但不能與別人共用一個配偶,而且只能有一個.
那我們就不能再拿出舊約作為多妻的憑據了.
啟示已經完成...
那麼,依照啟示是漸近的原則,
支持同性戀的人提出,因著時代的不同,我們應該修正 " 同性戀是罪 " 觀點,
改成允許甚至支持同性戀,算起來也應該是合情合理的,
因為神會因著時代的變遷而改變祂的律法及條例,
所以從一千七百年前新約正典定讞之後到現在,
人類的道德標準不斷的在改變,
現在已經有這麼多同性戀者浮上枱面表達他們有不同的性向選擇時,
我們當然也應該跟著作些調整改變.
似乎,依照 "啟示是漸進的 " 這個原則,
調整我們對同性戀者的定位是合情合理,
但是,除了 " 啟示是漸進的 " 原則以外,
我們不要忘記還有另一個原則,
那就是 " 啟示已經完成了 " .
啟示錄廿二章18-19節~~
" 若有人在這預這上加添什麼, 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在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份. "
啟示錄是所有聖經中最後完成的一卷書,
到此為止,基督徒只有一本正典(經書),就是~~ 新舊約聖經 .
到新約啟示錄為止,神的話語已經完備,不需要再有新的啟示,
而且聖經中的內容也不能隨意加添,刪減和改變.
同性戀的問題是從舊約創世記到新約使徒的教導,立場一致的被反對,
聖經對同性戀的問題從沒有過除了 "罪" 以外的答案.
對不起,又扯到同性戀啦....
總之,
我們在解釋舊約經文時,要根據 "啟示是漸進的 " 原則,
神的原則向來不變,但工作方法,會隨著時空而漸漸有所調整.
" 該隱娶妻 " 是屬於漸進的啟示,
如此,我們才不會對古代和現代的不同規範感到不知所措,無所適從.
但我們也要抓緊 " 啟示已經完成 " 的原則,
若沒有這個原則, 我們就會失去絕對的準則,
每一個人只要藉口時代在變,所以聖經也該變,
任何人都可以按自己的喜好,隨個人的情慾而行,
如此下去,也許不出百年,這個世界就會徹底拆毀....
Counter Stats
melbourne dry cleaners Cou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