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8日 星期五

我可能適合教不聽話的小孩

以前在教兒童主日學的日子裡, 調皮搗蛋的小朋友最怕我,

為了要教導孩子學好, 我曉得一定要堅持自己所要教導的原則,

直到孩子們學會了,明白了,知道慧敏老師決對不會妥協為止,

記得有一次,有一位同工在帶兒童詩班,

小朋友們調皮搗蛋,連隊伍排不好,

同工靈機一動就說:"慧敏老師來了."

結果,所有的小朋友都立刻排隊站好,

我知道了這件事的當時,不知道該高與還是該難過.

當然,我在教養自己的小孩時, 同樣的,也絕對是堅持原則的,

不過,情況好像有點兒不一樣.....

話說昨天,詩恩用來吹泡泡的肥皂水用完了,

所以我答應帶他到賣場再去買幾瓶回來,

不要告訴我~妳自己用洗碗精加點水搖一搖就可以了,

我試過了,結果一次只能吹一個泡泡,不能吹很多泡泡出來,

後來才知道,外面賣的是有加發泡劑的, 我們就還是花點錢去買吧!

最近為了要奬勵ㄅㄨ願意自己去上廁所,已經花了我不少錢了,

所以下定決心,這次無論如何,我都只能買泡泡水回家,

其餘的一律不買,養成她節儉的好習慣.

果然,到了賣場,除了泡泡水以外, 小丫頭開始要東西了....

一會兒看到了Dora背包,(美國流行的卡通人物),要買...

我開始解釋說,那個太大了,要長大了才能背,等妳長大了再買給妳,好不好?

 "好...............", ㄅㄨ答應的很爽快,

一會兒又看到一個透明塑膠杯的裡面黏著一隻鴨子,

她好喜歡,一直拿在手上,

我又開始解釋了:"ㄅㄨ,這個太貴了,我們不要買,好不好?"

 "好.......", 沒有半點猶豫.

一會兒又看了小美人魚的睡袋, 她開始興奮的大叫:"我要這個!"

我又開始解釋了:"ㄅㄨ,這個現在蓋太熱了,等冬天到了再買,ok?"

"ok............", 天真無邪,乖巧順服,絕對心甘情願,不哭不鬧,

推著購物車,ㄅㄨ坐在車上,我自己開始心軟了,

今天讓她失望那麼多次,而且難得有這麼乖的小孩,

我還是買樣東西送她好了,我又推著車子逛了一下,

花了美金七塊錢,給她買了一套Dora餐具,

有一個Dora水杯,一個Dora碗和一Dora個盤子,

 泡泡水只花了一塊半,附贈品卻花了七塊多,是我自己在破壞原則.

我只能說我不適合帶太聽話的小孩.

想想自己還真是這樣,

遇到好人,我就是好人,遇到壞人我就會變壞人,

若有人不守規距,我比誰還兇,

但如果有人什麼都照我的意思去做,我又變得完全沒有原則了,

心裡總想,他都聽我的,那我也應該聽他的才對,

 嗯...這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但我真的要感謝神,讓ㄅㄨ是一個肯順服的孩子,

只希望她對神永遠都有那麼一顆順服的心.

2006年7月24日 星期一

夜間事奉者

詩篇

134:1 耶和華的僕人夜間站在耶和華殿中的,你們當稱頌耶和華!

134:2 你們當向聖所舉手,稱頌耶和華!

134:3 願造天地的耶和華,從錫安賜福給你們!

這是我今天靈修的經文,我覺得很有收獲, 特別去查了一些資料,整理

出一個完整的信息,才來跟大家分享.

這是一首上行詩,

是說及到耶路撒冷去守節的民眾,

守完節期之後,要急忙地返回本鄉,

夜間起程的時候,向聖殿中祭司作臨別的祝賀.

第三節可能是祭司們的回答,並為民眾祝福.

第一節提到這些僕人是~夜間站在耶和華殿中的,

可見是指晚上在聖殿中服事的祭司和利未人,

在聖殿中有哪些事奉是需要晚上值班的呢?

我查了一下聖經,找到二種人:

1.歌唱的利未人~代上九33

 歌唱的有利未人的族長,住在屬殿的房屋,晝夜供職,不做別樣的工。

2.守夜的祭司~出廿七21-22

 27:21 亞倫和他的子孫要在聖幕內、約櫃前的帳幔外點上燈。這燈要在

我面前從晚上到早晨都亮著。

 27:22 在會幕中法櫃前的幔外,亞倫和他的兒子,從晚上到早晨,要在

耶和華面前經理這燈(筆者按,此指金灯台)。

本詩篇鼓勵夜間在聖殿裡值班的祭司和利未人,仍然要舉手稱頌耶和華.

 夜間沒有人來人往的熱鬧,只有極少的人知道我們在事奉,

如果我們的服事是做給人看的話,

那麼在沒有聚光灯,沒有掌聲的情況下,我們可能就不想服事了,

如果不在詩班裡每次在會眾面前獻詩的話,

 如果不是在人面前帶敬拜讚美的話,那我還會唱詩嗎?

如果沒有人知道我默默的代禱,默默的奉獻,背後補破口,

 那我還會甘心樂意的去做嗎?

再看看對於現代的基督徒而言,什麼是夜間的事奉呢?

1.歌唱的利未人~要不住的的向神獻上感恩與讚美,

不管人知不知道,不管有沒有機會公開作見証,

心中要常常感謝讚美神的愛,有機會更要述說出來.

 2.守夜的祭司~祭司早晚守望,讓神的灯可以繼續發光,

如同傳道人要為教會守望禱告(教會是神的金灯台,參啓示錄1:20),

讓神的教會能繼續不斷的為主發光.

3.是守望的代禱者~我們隨時都要儆醒,

為自己,為家人,為教會,為國家社會,為神的國, 作一個儆醒禱告的人.

夜間的事奉是暗中的事奉,是少有人知道的事奉,

卻是絕不可缺少的事奉.

但願我們有更多的基督徒起來,

在這黑暗的世代中,為主作一個儆醒,值班,

不求名聲,權利,地位,不喧嚷,不揚聲的夜間事奉者.

2006年7月19日 星期三

四樣"沒有就會活不下去的東西"

Tina每次回L.A,跟我們一起吃飯時,
都會出一些題目讓我們邊吃飯邊討論,
有一次,她要我們每個人說出四樣"如果沒有就會活不下去的東西",
Philip說,他想不出四樣來,唯一勉強算的大概是"basketball game",
在美國,籃球賽是許多人的最愛,尤其在NBA球季時.
Tina的其中一樣是電視,其它的我不記得了,
至於我老公呢?他沒有發表意見,
因為他對這個題目沒有興趣.
至於我呢? 我想了一下....我的四樣"沒有就會活不下去的東西"~~~

1.筆~而且是書寫流利的筆,最好是寫到最後還會漏油的那種.
筆對我的生活而言,實在是太重要了,
靈修時,需要用它來寫靈修筆記,
沒有寫靈修筆記的靈修,對我而言就如同沒有靈修一般.
讀書時,需要用它來畫重點,寫眉批,
沒有寫眉批,畫重點的讀書,對我而言,好像什麼都沒有讀進我的腦子裡,

最重要的是,筆是我事奉和工作的靈感來源,
如果要策劃一樣事奉或預備一篇信息,
只要拿出一張紙和一枝筆來,
只要一開始落筆,靈感就會源源不斷的湧出來,
不知道這是為什麼,但我到現在都還是這個樣子,
每個人尋找靈感的方式不同,
有的人一定要抽煙才會有靈感,
有的人一定要坐在馬桶上,
有的人一定要有音樂,
而我,一定要有一枝筆.

2.聖經~
如果沒有聖經,我真不知道要到哪裡去尋求生活上所需用的一切智慧與能力,
如果今天能夠得到經文中的一點亮光,就會覺得今天過得很充實,
就會有那種"朝聞道,夕可死矣"的滿足感,
老實說,如果我真的遇到信仰上的逼迫,
我倒不怕他們一槍把我給斃了,
我最怕被關廿年,而且沒有聖經可讀.

3.音樂~
有一次吃飯時,我也出了一個題目,
如果我是一個殘障的人,我寧可做哪一種殘障的人,
a.瞎子 b.聾子 c.失去一隻手臂
愛美的Philip寧可選擇當聾子,因為聾子看起來跟正常人一樣,
但如果你是聾子,你就聽不到所有美妙的音樂了,我說.
我跟我老公都寧可失去一隻手臂,
因為我要看這個美麗的世界,更要聽美妙的音樂.
每回在電腦前工作時,我一定會一邊聽音樂,
因為這樣會讓我更有力氣工作到深夜.
白天女兒醒著,聽的都是兒童詩歌或睡夢鄉,
只有在開車的時候,我可以聽我想聽的音樂,
我絕不在車上還放兒童詩歌,
因為那是我少數可以享受音樂的時候,
所以連我女兒都知道,車上只有"馬麻的歌".

4.電視~
身為一個傳道人怎麼敢承認沒有電視就活不下去?真的是不要混了,
但這是事實....
電視對我而言是代表"幸福",
以前沒有孩子的時候,只要我在家,電視就一定是開著的,
我喜歡電視一邊開著,然後我一邊做我的事,尤其是做家事的時候,
有電視就代表這個家熱鬧.
以前我父親還好好的時候,
到了晚上電視一定是開著的,一家五口都在,家裡顯得好不熱鬧,
後來我父親出了事,有好長一段時間,
都沒有人有心情想打開電視來看,
對我而言,那段時間真的是很冷清,很淒涼,
一直到現在,家裡如果很安靜,都沒有什麼聲音,
就會讓我感覺到,好像又回到了那段淒涼的時光裡.
電視開著,我只是有一下沒一下的看著,
我並沒有真的想看什麼節目,
我只是喜歡那種熱鬧的感覺.

另外還有一件最幸福的事,就是...開著電視,在沙發上睡個小覺.
我知道這是許多孤獨老人的專利,
但是這真的是我的一大享受,
從開始看電視,然後開始打瞌睡,最後終睡著了,
那是一種極度放鬆的感覺,你也可以試試看喔....


嗯....分享完了我的四樣"沒有就會活不下的東西",
how about yours?

2006年7月14日 星期五

家庭的建造

127:1 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
127:2 你們清晨早起,夜晚安歇,吃勞碌得來的飯,本是枉然;惟有耶和華所親愛的,必叫他安然睡覺。
127:3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
127:4 少年時所生的兒女好像勇士手中的箭。
127:5 箭袋充滿的人便為有福;他們在城門口和仇敵說話的時候,必不至於羞愧。

為什麼我會認為這一篇是在講家庭的建造呢?
因為它提到了房屋(house),城池(city),子女(children),還有勞碌的生活,
而這些都是組成一個家庭的主要因素.

我們結了婚以後,就開始忙著買房子付貸款及生養兒女,
我們會選擇居在某城市裡的某社區中,
然後為著每日的吃喝而忙碌,
直等到我們垂垂老矣,一生就這麼庸庸碌碌的過去了,
回首年輕的歲月,一切勞碌所得來的都給了兒女或給了其它人,
可曾有一些是可以留到永遠,具有永恆價值的呢?
在NIV聖經中第1~2節中的"枉然"是譯為"vain",
有徒然,無益,空虛,無意義去的意思,
也就是說我們的一生,若是少了某件重要的因素,
那麼我們的一生的忙碌就是完全沒有意義的.

本段經文並沒有提供方法來改變或去除我們一生這種庸庸碌碌的命運,
就如同我們煮菜時,只要加上一點點的鹽,
就能把一盤淡而無味,叫人食不下嚥的食物變成美味佳餚.
我們仍然必須負起責任來經營我們的家,
但如何讓我們一生為家庭的忙碌,
從徒勞無功變成具有永恆的意義與價值呢?
我們只需要加入一個因素,
那就是邀請上帝來掌管我們的家.

"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
"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v.1)
我們買了房子,卻不一定有幸福溫暖的家,
除非神在我們家中與我們每一個人同在.

我們選擇了我們所居住的社區,
也許學區好,交通方便; 地點好,靠近捷運,
但若不仰望倚靠神的保守,
如果地震呢?如果淹水呢?如果附近發生兇殺案呢?
我們若倚靠神,即使在不平安的環境中,
上帝仍然會保守我們平安.

第2節,如果我們殷勤努力的工作,
我們住的好,吃的好,享盡物質生活的一切好處,
但是晚上卻失眠,睡不著覺,我們仍在憂慮和煩惱之中,
那麼即使我們吃的是山珍海味,也是味如嚼蠟,
辛苦勞碌所得,卻無法享受,真是枉然.
唯有藉著禱告將我們的煩惱,壓力與重擔都告訴神,
即使在諸多壓力與困難中,也一樣是吃的飽足,睡的香甜.

第3-5節又講到子女,子女是神所賜的,是從神而來的,
英文heritage,是繼承物,表示會一代代的傳承下去,
另"賞賜"是"reward",是報答,奬品的意思.
子女小的時候需要我們付出許多的心力來撫養,呵護,
到他們長大有能力了他們就成了神給我們的報答,
我們會得到子女的愛,關心與照顧,
看著他們長大,敬畏神,愛神,事奉神,
我們便會感到安慰與喜樂,覺得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但是許多人的子女並不是他們的reward,而是他們身上的一根刺,
他們的子女忤逆,背叛,不敬畏神,只想著要得到父母給他們的財產,
他們的兒女不但不是他們的奬賞,反而是他們的懲罰,
惟有把上帝帶到孩子的生命裡,把孩子帶到上帝的面前,
讓他們去服事主,經歷主,認識主,
教導他們把屬靈的事物放在課業,才藝,成功及事業之前,
孩子才能成為耶和華所給我們的賞賜.

但願我們能再一次把自己的家人,孩子,家中裡裡外外,大大小小的事,
都藉著禱告,憑著信心,交託在主的面前,
讓主來建造我們的家,成為世世代代,生生不息的屬靈信仰傳承之地,
讓主來負責看守家中的每一個成員,尤其是住在遠方的親人,
把我們的孩子交給主來引導,掌管他們的一生,
讓他們以榮耀主名的生命來作為我們為人父母的賞賜.

2006年7月11日 星期二

僕人所需的憐憫

詩篇一百廿三
坐在天上的主啊,我向你舉目。
看哪,僕人的眼睛怎樣望主人的手,
使女的眼睛怎樣望主母的手,
我們的眼睛也照樣望耶和華─我們的 神,直到他憐憫我們。
耶和華啊,求你憐憫我們,憐憫我們!因為我們被藐視,已到極處。
我們被那些安逸人的譏誚和驕傲人的藐視,已到極處。


以前讀這篇詩篇時,只是覺得它是一篇祈求憐憫的禱告,
前二天在靈修這段經文時,特別注意到第2節:
"看哪,僕人的眼睛怎樣望主人的手,
使女的眼睛怎樣望主母的手,
我們的眼睛也照樣望耶和華─我們的 神,
直到他憐憫我們。"

這個禱告是一個神的僕人(或使女)的禱告,所以...
1.我們仰望神的憐憫時,若是以僕人使女的身份祈求禱告時,
表示我們在服事時特別需要神的憐憫.

2.既然是僕人所需要的憐憫,就與一般人所需要的憐憫有所不同.

3.想想看,一個僕人會仰望主人給些什麼呢?主人所給的可能包括:
a.工作和任務的給予或分配
(我們總是希望主人能賦予我們重要的任務,而不是作個吃閑飯的無用僕人).
b.主人給予協助和資源或工作的指示
(讓我們能使用主人所給的資源來達成他所交付給我們的任務.)
c.在被安逸與驕傲者藐視時(參v.4,這樣的人必定不肯成為神的僕人來服事主),
主人能給我們支持與鼓勵,使我們不致灰心.
d.主人所給予的奬賞和讚美.
(如同馬太福音廿五章主誇獎那領五仟兩和二仟兩的僕人一樣).

與在服事中感到腿發酸,手下垂的同工們分享,
但願我們能再度謙卑下來,抬頭仰望我們的主,
如同僕人眼瞔仰望主人的手,使女的眼睛仰望主母的手.

主!我們是你的僕人,使女,
我們要來仰望你施恩憐憫的手,
給我們服事你的機會,
給我們協助,指示與資源,
給我們支持與鼓勵,讚賞與安慰,阿們!

2006年7月9日 星期日

宋尚節的自傳和轉輪查經法

書名:我的見証
作者:宋尚節
晨星出版社,一九八八年一月五版讀見証的目的,就是希望藉著古聖先賢的屬靈經歷,
再一次激勵我們漸漸冷淡的心.
其中最令我感到激勵的是~
宋尚節曾經被當作瘋子而被關在精神病院內長達193天,
他描寫在精神病院期間,神所給他的功課~
"全部聖經共1189章,我曾蒙神的指示用四十種方法,
讀完了全部聖經四十遍,當然,我並不是咬文嚼地讀了四十次,
我是用上帝給我的讀法,津津有味的讀而又讀."

什麼叫作四十種讀經法?
我每次讀聖經都是從創世記讀到啓示錄,一遍接一遍的讀,
換句話說,我只有"一種"讀法,
真是不敢相信,讀聖經居然可以有四十種讀法.
剛好一年多以前,有一位姐妹寄了一本轉輪查經法給我,
我猜想,這就是宋尚節的四十種讀經法之一,
所以我就很興奮的照著小月曆上的讀經進度來讀,
哎! 我已經讀了二個月的份量了,
可能是我才疏學淺,靈命不足吧,
在我看來,這些經文彼此之間真是風馬牛不相及,
當然要硬ㄠ也是可以啦,
以我教導聖經十幾年的經驗,
如果硬要把這些經文關聯在一起並非難事,
但我要的是真正的,以前從未有過的亮光.
所以我還是決定要堅持花一年半的時間,以轉輪查經法把聖經讀完,
每一次讀以前,我就先禱告,求主把賜給宋尚節的恩典賜給我,
讓我也能透過這個方法得著主話語中的奧秘.

以下我把轉輪查經法寫在下面,
若有興趣的人也可以用此新的讀經法,
我想神會對我們說話,讓我們能明白祂話語中的奧秘,
讓我們一起來努力尋求我們神的旨意.

轉輪查經是神僕宋尚節被聖靈感動而得的一種讀經方法,
用二章聖經相對,以經解經.
即每日按以下章節,平均相對,
一年六個月零九天便可查完全部聖經一遍.
1.從創世記第一章起至約伯記四十二章止(歷史演劇),
對以賽亞書廿章起至啓示錄第九章止(先知解釋),
按次序一章對一章.

2.自啓示錄第十章第一節起至啓示錄廿一章第廿七節止,
對詩篇第一篇起至以賽亞書第十八章止,按次序一節對一章.
最後啓示錄第廿二章對以賽亞第十九章,一章對一章結束.
(即為小書卷,也為末日所要表演的),

以上二處,1與2同時開始
正如經上說:"主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
又說:"活物的靈在輪中."(結一16-20)

如,第一天讀~
啓10:1, 詩篇第1篇, 及創第1章, 賽第20章

第二天讀~
啓10:2, 詩第2篇, 及創2章, 賽21章
以此類推.....

如果怕自己在讀經過程中,因疏失而發生讀錯的現象,
可以郵購每年都出版的"轉輪查經月曆", 每本台幣十五元(郵費在外),
天光書室 (06) 220-9445

如果有人試了,
可以與我聯絡,彼此切磋.

2006年7月5日 星期三

美國的行人

跟台灣的行人比起來,在美國走路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在美國,如果車子撞到人的話,絕大部分都是判駕駛的錯,
如果車子沒有讓行人,還有可能被警察開罰單,
所以對我們台灣人而言,在美國過馬路是一種享受,
你不必像在台灣一樣,自己得想辦法在快速穿梭的車流間步步驚魂的過馬路,
像我們這種四肢健全的人,還可以衝過馬路,
我不知道那些殘障者和老人家是否要等到半夜都沒車了才過得了馬路.

但在美國,如果車子要右轉或左轉,
只要看到對面有人正準備過馬路,
你就得停下來,等行人過了,以後才可以開車,
你不能說,那個人走過來還要一陣子,
所以我只要趕快開過去,不要防礙到他走路就可以了,
基本上,你的車子不可以從行人的面前開過去,
只能從行人的後面開過去.
其實更標準的做法是,
行人只要腳一踏下人行道,車子就不能再動了,
要等到行人的腳踏上對面的人行道,才可以開車,
在洛杉磯的蒙特利公園市,因為華人非常的多,可能有很多台灣來的,
所以都習慣在行人還沒有走到這邊來以前,就趕快先開過去,
所以蒙市的警察就假扮行人,
只要腳一踏下人行道,車子沒有停下來的,
或腳還沒有踏上對面的人行道,車子就開了的,通通都被開罰單.

到底我想說的是什麼呢?
我要說的是美國的行人都被竉壞了,
像今天晚上開車出去,就有點給他生氣....
一對少男少女在馬路上追逐,
一會兒跑到這邊,一會又忽然從那邊跑出來,
你沒有辦法駡他們,只能慢慢開,自己小心,
因為如果撞到了,還是你倒楣.
你還會碰到,車上在停在路邊,車門大開,可是駕駛卻在車後聊天,
所有開過去的車子,都為了要躲他的車門,而閃到另一邊去,
有時候,所謂的另一邊是對面的車道.

還有,像我們家這個社區的人就很奇怪,
好好的人行道不走,一定要走在人行道下面,
而且還走在車道的中間,實在是很危險,
因為他們知道沒有車子敢撞他們.
在這裡,行人大搖大擺的過馬路,是很司空見慣的,
(奇怪的是,在台灣,老師都教我們要跑步快速通過馬路.)
但有時候,我覺得他們做得實在是很過份,
比如,車子的速度很快或已經開到他們眼前了,
他們還是大搖大擺的過馬路,
如果是我,我都會衡量一下,如果車子的速度太快或已經在眼前了,
我寧可讓車子先過也不想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因為人總是有疏忽或來不及反應的時候.
有時候,我真不曉得這些人的算盤是怎麼打的,
一旦被撞到了,即使駕駛會吃官司,會賠錢,或坐牢,
但是自己也是會受偒或殘廢,甚至死亡,至少要受不少皮肉之苦,
這樣有比較划得來嗎?即使對方賠你錢,就表示你都沒有吃到虧嗎?
我就有一次為了一個過馬路的人而緊急煞車,還被那位女士指著我的車子駡,
有一次還被比中指,美國的行人真是無法無天.....
他們真應該到台灣去親自體驗一下,
好收斂一下他們橫行霸道的"螃蟹過街法".


2006年7月1日 星期六

馬利亞ㄅㄨ

最近在跟詩恩講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的故事,
講完了,我問她,將來長大要不要作馬利亞,
她說:"要~~~~~",
從此,她有了"馬利亞ㄅㄨ" 的封號,
後來又跟她講了皇后以斯帖的故事,
我又問她,將來要不要作皇后以斯帖?
她說:"要~~~~~"
所以她又有一個名字叫~以斯帖ㄅㄨ
今天晚上,我說: "馬利亞ㄅㄨ,該睡覺了...."
她說:"是馬利亞皇后以斯帖"
哇咧....妳的名字比日本人還長,
她爸爸說: "好康的都給妳一個人佔盡了."